突然想到。
好像很少聊過我工作的內容,其中一部份工作跟廣告代理比較有關係,但還是會有拍片的部分。在廣告公司的時候參雜的比例比較高一點,如果要拍片的話,我的工作內容跟太監總管差不了多少,基本上就是確認並負責讓同事寫出來的爛腳本順利拍攝出來就是我的工作。
我手上拿過的腳本有註腳要讓妹子嬌嗔的、媽媽洗碗媽媽買菜媽媽穿圍裙,然後同時爸爸坐在客廳打遊戲的,讓漂亮女生ccr主動貼高大帥氣外國人的、寫著場景在夜店女演員有要咬熱狗充滿性暗示的腳本。身爲盧建彰導演的粉絲,這些工作內容我也還是昧著良心一一完成了,工作時還不時忍受沒有才華的同事帶來一堆額外情緒負擔,然後拍出的最後成品怵目驚心。
本來以為是因為我菜,食物鏈底層才會接觸到一些屑屑般不值一提的案子。
後來有次市府轉運站外的電視牆,看到上面播的是四個女主播並排的直播畫面,畫面沒有靜音、也不在乎畫質,廣告直接播放出來那些做作的歌聲跟不自然的肢體動作,我才體認到其實不是,是這個產業處處充滿公開處刑般的消耗。當下想著,這個案子是我做的的話,我大概收到素材的當下比檔案更早交出去的,肯定是我的辭呈。
但如果這個案子真的交到我的手上?
畢竟是直播的案子,每天看著看著直播肯定是工作的必須,靠著想像帶著成見是做不了工作的。
而且主播上播時間不大會在朝九晚五,跟粉絲和觀眾習慣時間不符,所以會是在下班後的時間,可能還會到10點甚至12點,跟著粉絲一起聽著漂亮女主播的晚安聲入睡,要在最短的時間內一一分辨確認那些名字很像酒店妹,長相因美肌跟化妝而有微妙的一致感的主播們,並佐以數據記錄下來可看點跟廣告素材。可以想像得到是,畢竟直播內容確實就長得跟廣告牆上的一模一樣,而選出來做廣告的主播們可能後台數據就比較好,上播時看得觀眾多、又漂亮或有特色,又是平台有簽約的自己人,授權合約後剪出部分來播,便宜省事。
因為很爛的內容也是內容。
所以如果這類廣告需求真的交到我手上?
最後要完成工作是肯定的,如果案子在我手上而我是廣告專案,職位上需要負責處理預算跟成效,理解完客戶需求之後大約會先嘗試做出不同的廣告內容方案來達成理想的目標。是廣告企劃的話應該會先去抽煙看一下104再回來看資料,廣告代理的話就收素材給平台下廣告彙整數據。而助理的話就幫忙同事看直播、整理相關數據跟內容,然後抱怨工作內容最後寫文章來吐槽吧。